请问15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恶意殴打别人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不是初犯,但只给学校老师处理过,如果再犯交给派出所将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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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重伤的本人要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父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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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被打方的伤情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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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以上规定,如受害人构成重伤,可追穷该未成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被害人的医药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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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主要看对方的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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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