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商品房购买合同只签一方姓名,银行按揭贷款由夫妻双方签名,那么如果房屋所有权登记只写一方姓名,此房屋是否属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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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情况,该房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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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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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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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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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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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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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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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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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物,依法属夫妻共有,除非夫妻间另有约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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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