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我驾驶公司车辆与一辆摩托发生碰撞,摩托车驾乘人员受伤住院,事故中认定我方主要责任,因赔偿问题起诉后经法院审理保险公司也做出了相应赔偿,只因对方被鉴定十级伤残,而且还要进行二次手术,因此保险公司暂没有支付伤残赔偿金,法院解释要等治疗彻底结束后再另行起诉赔偿金问题,请问伤残赔偿金或是二次手术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支付吗,还是按之前事故中责任比例各自承担?目前保险公司共赔付5万左右的医疗费用,二次手术费用估计在1万左右,有没有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法院会怎样判决?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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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总额是12.2万。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等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保险公司只能在保险额度内支付。不足赔偿的余额再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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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总额是12.2万。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等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承担后,不足赔偿的余额再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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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保险公司支付,但保险公司只能在保险额度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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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专业,还是委托律师稳妥,否则对您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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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