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私家车在一个三叉路口拐弯的时候,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了,法律上有拐弯让直行这么一说,所以这个案件当时交警立判定书的时候,在责任判定书上写“责任我7他3,车损互赔”,但是当时他口头说过10000以内的医疗费互赔,可是这条交警没有写到当时的责任认定书中。因为我的车是入的全保,所以当时没有立时给那人赔医疗费,当保险公司拿到这个责任认定书后,只赔偿给那人70%的医疗费。摩托车主觉得赔的太少,就起诉了,最初起诉的时候我问保险公司咋办,保险公司就说他赢了保险公司就全赔给他,到时候开庭的时候只需要我去露个面就可以,其他的事情都由保险公司做。而真要开庭了,保险公司却说因为摩托车主告的是你,所以保险公司不出庭,只要把结果告诉他们即可,他们会按照结果赔偿,但是产生的诉讼费由我出。
请问:
1. 如果保险公司明知道可能会败诉,他还不赔偿,等待摩托车主起诉成功了再赔偿,而且诉讼费要我出,你觉得合理吗?
2.可以让摩托车主直接告保险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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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是由保险公司来全赔的。。。
超出部分由你按责任分成来承担。。。。
诉讼费法院一般不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
摩托车主可以一并起诉你及保险公司。。。。。
具体事宜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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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会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你也可以提出来你的车有交强险;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的诉讼费应该由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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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主可以直接告保险公司,与你一同作为被告。诉讼费用不在交强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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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