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场招商,经营模式和杭州xx百货类似,以扣点方式而非租赁模式。我和招商处洽谈了一处商铺。原本要拿商场的合同(是公对公的联营合同)去和杭州的供货商签约,商场规定要先付一万元保证金才能领取空白的合同。由于供货商出了问题,所以合同没法签订。现在我打算放弃商铺,要求商场退还保证金,但商场负责人说是公司有文件规定不能退还履约保证金,后然交涉多次未果。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商场收取保证金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依法要求退还保证金并要求赔偿利息和误工损失?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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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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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规定。就你所说的先交纳保证金再给合同,再法律上并无合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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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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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身没有任何合同的约定。你可以凭借收条要求退款。但是误工的损失不能得到支持。
杭州徐明伟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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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所陈述的履约保证金尚无其他细节情形,是履约保证金还是立约定金?合同尚未签订,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向对方主张退还;但收取立约定金是合法的,如果你不签约,对方可以罚没立约定金。
2、至于你所说的因交涉而发生的误工费,从法律上来讲是可以主张的。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大都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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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