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和我姐夫吵架后,我姐夫的三姐天天晚上8点钟就在公用电话厅放很恐怖的声音骚扰我姐姐,刚开始我姐不知道是谁打的骚扰电话,后通过公安局查公用电话附近的录像看到是我姐夫的三姐在打恐怖电话。请问我姐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么,可以判她刑么。因为我姐夫咆哮说如果我姐去告她姐的话是告不了的因为是人民内部矛盾警察是不会采取什么措施的。请问律师是这样的么,急判回复谢谢!
-
再接到骚扰电话可以报案,即使公安机关不立案,你们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给你们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恐怖电话已经严重影响了你姐的生活和精神。
可来电咨询。
-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此行为没有明文规定,因此,不能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更不能判刑。但公民具有休息权,属于一般人格权范畴。非法扰乱公民正常休息和生活秩序的,侵害了公民的休息权。你姐姐可以以侵害休息权或者一般人格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进行承担民事责任。
-
可以报警或直接起诉,建议请律师给你专业指导.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