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年初找人借款10万元,口头约定利息为8分,我于3、4月相继归还借款5万元,利息从借款开始每月正常支付,但相应有减少,每次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对方提供的账号都是他朋友的,最近我因为某些事与对方闹僵,我担心的是到时他会不认账,依然向我追讨10万本金。因为之前我每次要求对方更改借据时对方老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也保留了每次付款的转账凭据,不知道如果诉讼到法院后是否能得到认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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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是经过对方同意将借款转入他的朋友账户,不然对方耍赖起来对你不利。当然,你同样可以再向他的朋友追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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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予承认也不予以证明,你可以要求收款人返还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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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录音等方式补充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么你很有可能要向实际收款人追讨,如需要帮助请直接电话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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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