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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非机动车道电动车逆向行驶,在小区门口被机动车撞到后车轮跌倒(在非机动车道上),造成脸部受伤,现在交警队判定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依据是电动车逆向行驶,而机动车在小区门口肯定是超速的,不然电动车车主不会骨折,而且是脸部受伤比较严重,请问,交警队的认定是否合理?麻烦请解决!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7-06 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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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