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时,公司只与我签定了一个试用期合同,期限为二个月,两个月后再无签定劳动合同,后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合同为11个月20天。请问不到一年的事实劳动合同法定试用期应是几个月?如是一个月,超过的这一个月应怎样赔偿?赔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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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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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按照正常工资支付工资,同时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工资发放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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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若需要可联系,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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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单位应支付正常工资。单位和你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支付你两倍工资。单位解除合同,还应另行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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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