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被暑期打工工资问题难住了,我今年18周岁,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当服务员,一开始进人事部时经理说每天大约9:00的样子下班,可现在9:00-11:30不等下班,因为太晚回家,所以我提出辞职,可我当时签了一张临时协约,6月14号-6月20号实习五天,7月1号-8月31号正式上班,可名义上还是实习生,每天20元,每月工资600,下个月10号领取,我7月6号辞职,能拿回工资吗?,主要是她没明确下班时间,不然我也不会提出辞职,我们签的临时协议应该算是雇佣合同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