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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因为账目问题工商年检营业执照被吊销,那么对该企业法人有什么影响?同时该企业法人同时也正在经营其他公司(其它公司法人也是他),那么对其他公司有影响么?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接下来税务和工商部门我们应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10-07-06 18:08: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公司在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登记前虽然丧失了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但仍应视为存续。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登记前,其出资人(包括股东、开办单位等)负有清算义务,如果不依法组织清算的,根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
    2、其他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与被吊销的公司没有关系。
    3、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 一般没有影响;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

    根据《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六)项规定: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虽然被工商理部门予以吊销,但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其后果是公司法人的经营资格被强行剥夺,从而丧失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能力,最终导致法人消灭。但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并不等于法人立即消灭,法人仅仅是停止清算范围外一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企业自行组成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后,法人才于消灭。

    (一)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司的一种行政处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并没有消灭,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来承担;

    (二)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公司股东应当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如果资不抵债,股东原则上不应承担债务清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股东出资没有完全到位,或者出资后抽逃出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