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在中国**签了份2年每月包打400元话费并送了部手机的业务,用了一年后我因个人原因离开了上海就没再使用该业务。然后在今年收到移动公司的欠费清单1万多元。请问我该支付我没打和使用的话费吗?在此中间一年多**并未提醒和发过任何函文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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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情况要看你当初与移动签的手机服务协议和送话费服务协议之中对不使用业务必须报停、否则应继续缴费的问题有否明确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不使用就不应该付费。但如果协议中约定有不使用服务、但只要未通知报停就要继续缴纳使用费等对你不公平、增加你的责任的格式条款约定的,只要移动没有证据证实曾经提醒你、向你解释过这些条款的法律含义,你有权要求确认这些格式条款无效,对你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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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业务一般都是需要签协议的,合同如何履行要看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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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你与移动公司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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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和移动公司签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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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是看合同约定。
2、如果合同期限2年的最后截止日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则今年2010年中国移动是不能向你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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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上未写明你有单方解除权,你应该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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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