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结婚2年多 今年正月十四在亲戚的介绍买了套房子刚交了房子的首付。钱时从姐姐家借的 (首付共5万 我自己有一万 借姐姐家4万) 以前一直都在外地都没要小孩 今年4月在本地跟她弟弟一起合开了一个小店。由于一直住在老婆的娘家 起了种种误会,现在闹到了离婚的地步。小店也开不下去了,由于是合开的店,她家也不想给我退钱。说想要钱的话先把房子写上她的名字,才给我退钱。由于那钱都是借的钱,我没答应她。现在到了离婚的地步。
我想问 现在的情况,如果上法庭的话,她能跟我分房子吗?有没有不分的可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