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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晚上9点开车,把一骑3轮的环卫工人给撞了,那天在下雨,路灯比较暗淡,对方来车开的大灯,前面视线不过3米。当时车速40码不到(在县城里面)她横穿马路在快车道上,当开近了才发现有辆3轮车在前面,我采取了正确的避让方法,但应距离太近还是撞上了3轮车的尾部。(我属正常驾驶) 受害人53岁女,左小腿处轻微骨折,只绑了石膏,医院医了5000元时,医生说可以出院,回家休养2个月,无再医。受害人叫协商此事。在事故处理中心,警官算出所赔最多5000,(按的修养3个月算的,还算了百分之10的再医费)但对方要价1W。 我们觉得1W过高, 就是5000都偏高了一点。 该怎么办,所赔多少合适?现在还在医院。不肯出院的~

交通事故
2010-07-06 09: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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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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