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8年10月进厂到10年6月没签合同,10年7月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说是假的,只有一份给厂里的,而且到今没买社保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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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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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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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用工之日满1月的次日起至用工之日满1年的当日,你能请求双倍工资;从满1年的次日起就没有2倍工资了,因为已经视为公司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有交纳社保,经协商无效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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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以后公司没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自进入单位第二个月起要求双倍工资。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员工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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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