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6日,发生了一交通事故,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经交通部门认定,我是全责方,对方是轻微受伤,当时在治疗之中,一直结案,前几天,对方,通知说伤残书下来了,我就去了,交警队,并到我的保险公司咨询,但是,不到一个星期,一个陌生的电话打过来,说是律师,要我的信息,说法院传票,请问,这合情,合法吗?
-
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不要告诉陌生人你的信息,如果对方真的是律师,你的基本信息不用问你也可以查得到。法院传票也不应该是律师给你而是法院直接送达。
-
直接起诉是可以的,交通事故并不是一定得经过调解程序。
建议你积极应诉。可来电咨询。
-
起诉起诉是正常的,你应积极应诉,可以委托律师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详情请来电咨询
-
对方起诉是合情合理的,不过律师给你传票就有悖常理,不过你应诉就是了.
-
对方有权提起诉讼,你应当根据情况进行抗辩。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详细可来电咨询。
-
合法。
-
你积极应诉即可。
-
建议你聘请律师积极应诉,既然是轻微伤,经过律师对案情的全面分析和操作那么赔偿就不多。
本律师成功代理过此案件,可来电咨询!
-
你可以拒绝提供,估计对方准备诉讼了,让他去交警队调查。如果对方请求金额大,你需要委托律师提供服务。
-
没有法律规定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定要经过协商之后才能起诉。对方可以直接起诉。
-
完全可以的,建议你积极应诉。
-
对方直接起诉是可以的,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而且你的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必将作为第三人或者被告参与诉讼,这也有利于你将来的保险理赔。但是对方律师直接和你要信息有悖常理,其应自己去交警队调取资料。还有法院传票也是法院寄送,与对方无关。
-
您好!对方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建议委托律师应诉。
-
这也没有不合理,即便你不提供信息,作为律师也可以获得相关信息的,建议你还是早一点应诉吧。
-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