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丈夫的父母,给儿子儿媳拿出九万元安家费,二人登记结婚后,生活中丈夫经常虐待妻子,打骂限制自由,监听妻子手机,妻子有严重的乳腺病。丈夫不给看,在不能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妻子多次提出离婚。丈夫不同意还威胁说你要敢离婚先杀你然后在杀你全家。一次丈夫打完妻子后,丈夫叫妻子给他拿感冒药,因为丈夫感冒了,妻子在愤怒之下把丈夫前几天买回来的鸟药给丈夫吃了。想折磨折磨丈夫,吃玩药后妻子在院外待了一会,不放心丈夫走到屋里发现丈夫折腾的厉害,赶紧打车送到医院抢救。抢救无效死亡。二人生活中把父母给的九万元花掉四万,其它的五万元。丈夫的父亲又给拿了五万元。买了一台汽车。丈夫死后妻子投案自首。请问律师妻子该判什么罪多少年。汽车还能算他们俩的共同财产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