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8日和一民营企业填写了一份试用期临时招工表,并且在那里上了4个月的班,只发了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现在老板主动把我辞退,我找他结算我剩余3个月的工资,但是他就是推辞没有钱,不付给我,请问律师试用期临时招工表是不是作为一种合同,如果不是我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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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之年形成的是用工关系,临时招工表那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需帮忙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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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提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与该民营企业是否形成了劳动用工关系,如你能证明你在该民营企业工作4个月的情况,则该民营企业应该按照你提供劳动的时间支付你相应的报酬。如果该民营企业现在不付你报酬,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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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临时招工表不是合同,只能说明你曾经去他们企业填了表。
企业不发员工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局举报、投诉,要求企业发工资,还可以同时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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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