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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又组成家庭,他婚前有一处房,我也有一处房,我俩婚后又贷款买了一处房,他说他的房子死后给他孩子,我的给我孩子,这需要公证吗?还是两个人协商为准。

房产纠纷
2010-07-05 10:18:42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公证!协商的话最好也有一个书面的协议!
  • 签订协议就可以,公证不是必须的。
  • 只要达成协议即可,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建议最好进行公证。
  • 这属于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自己书写。
  • 可以进行公证。
  • 可以做出财产约定,公证不是强制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只要有协议就是生效的,不必要再公正。
  • 你俩自行签个协议就行就有效。

    如果怕约定不明确,也可以花钱去公证。
  • 公证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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