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6号,我经一位朋友介绍。一个姓王的人给我送了300件啤酒。我当时和他要酒类流通发票。他说忘带了明天给我补,碍于朋友面子,他给我留了他的手机号码。并且承诺啤酒是正规产品,我当时给他付了4800元钱。他走后我发现他的啤酒是把原来的生产日期改了的,这啤酒好像过期1年了。我不敢卖了怕把顾客喝坏了,就给姓王的打电话,他不接我的电话。我就给我的朋友打电话说着事情,回来我朋友说他答应给我退货,就这样以后他连我朋友的电话也不接了,人在本地好像蒸发了一样。我每天开车找姓王的,在7月2号终于发现了他给我送货的车,我在旁边等他,他终于露面了,可是他装着不认识我,我报警了。他到警察局还说是不认识我,后来在我朋友的指证下他才承认了,我想咨询一下,他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他会的到怎么样的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