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户口挂在*人才市场。我妻子是宁波*街道农村户口,2008年8月20日与我结婚。我妻子的户口是和她父母的户口在一起的,户主是我妻子的母亲。现在我们准备生个孩子,想把妻子的户口单独分出来。她家原来的房子有合法的土地证明(现在农村都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土地证上的标明的房子也不是独幢的,分为我们现在住的小二楼和前面连在一起的七间一层楼。咨询过分户人员说只有有房子才能分户,现在想把前面连在一起的七间中的其中一间分给我妻子名下。但去办房产转移时,工作人员说这是违法建筑。理由是在小二楼原拆原建(10年以前)时多占用了土地(但土地证上有标明的是现在的建筑,当时也是合法批下来的),属于违法建筑。后面工作人员就没说什么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解决?我们是无论有没有房子都可以,只要能分户就行。谢谢,解决好后可以付咨询费。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