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5月3日在一个没有注册的小模具厂签订一个外发加工塑胶模具合同,要求在6月3日完成模具交付,但至今没有收到过一次样板,延期1个多月,请问律师,我想要回我所给出的订金,需要怎样去处理。因现在找模具老板找不到人,电话不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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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法》对方已经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你可以先协商,对方确实不给的话,准备好证据,到法院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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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分析,合作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至于其他损失,需要结合合同内容等材料作出进一步的分析。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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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案或收集证据后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上门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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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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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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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