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09年7月登记结婚,现在小孩一岁,其实感情一直就不好,结婚后更是发现合不来,怀孕期他也很少关心我,经常应酬喝很多酒很晚回来,几乎家里的事他都不管。因为我们都不是本地的,在这边生小孩不方便没人照顾,所以我就回娘家生的,回去生小孩也是一个人回的,他每天就是讲他很忙,没时间,因为我在娘家住太久了,我嫂心理不高兴和我妈吵架,我就打电话叫他过来接我们过去,等了半个月,他才过来接,他很少在家里吃饭,大部分时间在外面,根本没有话和我说,现在小孩一岁了现在在我妈家,我妈在带。我一个人带实在吃不消,在加上经常因为他不顾家和他闹矛盾,只有又回我妈家要我妈和我带,我也在娘家住,所以我提出和他离婚,小孩才一岁是归我抚养,他应该出多少抚养费给我呢?婚前他生意几乎是亏本的,那时候还借的我妈的钱,他在结婚前借的15万算我们的共同债务吗?婚后他做生意其他公司还欠他60万没给他,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还有我们婚后买的房子他是拿他一个人的名义打单身证明按揭买的,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还有他加入的商会的2万元又该怎么算呢?因为他现在的经济收入我也不太清楚,他只是说没钱,别人欠他的钱还没给他,我该怎么和他协商呢?
-
抚养费可双方议定,可一次性,也可分期付,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你的主张在合理范围内判定,婚前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为个人债务,婚后的共同债权60万你可主张一半,婚后的房子尽管是登记为个人,如果婚前没有特别约定,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提交商会的会费如果有财产收益,也可分割。离婚与结婚自由,可通过诉讼解决相关纠纷。
-
他婚前的债务是他的个人债务,包括他借你妈的钱。你们婚后的收入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包括那套房产。至于子女的抚养费,各地方的标准不太一样,你们也可以协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