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用了一个双门市做药品经营,合同如下:
甲方 ***
乙方 ***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租赁坐落于**************336号一双门市,包括二楼住房,协议如下:
一,定于每年公历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30日为一年,每年七月一日前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年租金*****元,5年房租不变。
二,水电气,卫生费乙方自用自付
三,房屋租金税费由甲方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2008年6月24日
去年的元月29日,甲方把房子卖给了另外一个人,现在产权已经发生变动,现在的新房东要来强行收回门市,我现在的合同还能继续履行吗?现在的新房东说我的合同上写的是5年房租不变,没有约定租赁期限,这个说法是否正确。我还能要求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