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6月3号到公司上班,到现在一直未签合同。
保险也是09年10月份才上的,按照北京的最低标准上的,但是工资要高,这样对么?
公司一直是单休,星期六上班也不算加班,星期日上班就给一倍工资。2010年4月份开始实行双休,但由于工作原因,星期六日也要上班,没有加班费只可以调休,这样对么?
如果要告公司,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1、仲裁应准备劳动关系证明,加班证明等,及保险虚报证明等(一定条件下,由公司举证)。
2、周末加班双倍工资,但调休后可不支付加班费。
-
1、周六加班依法应支付加班费,相当于平日工资的双倍;
2、用人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法律依据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3、需要收集证明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及月收入的证据。
-
劳动关系的证据。需要建议电话联系面谈。
-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保险及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均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搜集好劳动关系、加班事实及工资基数等方面的证据后申请仲裁主张权利
有问题可电话咨询
-
你好,需要证明劳动关系、收入证明、加班证明等等。
-
收集工资条、考勤表、工友证言等。
-
收集工资条、考勤表等可以证明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补办保险。
-
仲裁专业,具体操作事宜建议您问题律师协助。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你好:
这样是那个怎么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记录等。
劳动争议案件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处理。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