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我给烟台市XX区的宋经理发酒,当时说没钱,欠我5000元过两天再给,基于多年客户关系,我就答应了,谁知隔两天我去要钱,他说我以前卖给他的一款酒出现问题,他卖给别人三箱,在婚宴上发现有三瓶酒是水,喜主却要求他三箱酒的十倍赔偿就是6300元,至于怎么出现的三瓶水,至今不清楚,很可能是宋在上家退酒时被别人做过手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又卖给这一家,瓶口被动过,水是后来灌的,对于婚宴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表示同情理解,愿意赔偿,喜主原来欠宋4600元,而这次索要不低于6300元,我们觉得三瓶酒的赔偿太高,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喜主到工商举报,经检查此酒质量合格,喜主又要求4600元不给宋,说是婚宴出现这种情况对他影响不好,宋以此为据也扣押我的钱,让我担全部损失,我给他的酒质量合格,在他的销售环节出错,我应不应该负全责,基于多年关系,我愿意负责他一部分损失,但他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走法律程序会不会赢,能拿回多少钱,我有他老婆打的欠条,请律师同志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一下,不胜感激,谢谢!补充:我是烟台开发区的,要起诉应该到哪里的法院。
我是烟台开发区的,要打官司应该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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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能证明是你出了问题,则不应由你赔偿。。。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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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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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规定,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据此,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你可以在烟台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以上解答,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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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