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自用的一处房子要卖,到明年的三月份满五年,也就是现在购买的话是有税的。
事件经过:
1、我与一家中介签定了三个月的独家代理协议,如果未经过中介与第三方买主私下交易,要赔偿总房款的3%的费用
2、中介带来一个男的,看好了房之后,私下里找我,想省点中介费,我当时没多想就跟他写了一份买卖合同,他给我了三千元定金,而且口头协议到明年的三月份再过户,这样他还可以省一笔税钱。
3、我怕中介知道了,会上告我,而且本身口头协议明年再过户也是一个逃税,也怕有人举报,所以我就想中止我和这个第三方的买卖合同。
我想问,我和中介的合同在先,和他的合同在后,而且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既要损害第三方中介公司的利益,也要逃避国家的税收,这样的合同是不是可以认定为是无效的合同,把定金直接退给他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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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签订的时间先后没有关系。
你的合同无效的关键是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如果能够认定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当然也无效,你只需退回定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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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诉讼策略问题,你这么主张,对方不一定会同意,也许会诉你。
到时法院能否认定无效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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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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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肯定违反国家强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已经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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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持合同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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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