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接续前面的情况描述:
3.3)附件:按揭付款
3.3.1)买方应于2010年4月30日前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并提交全部贷款所需资料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卖方必须提供协助,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3.2)任何争议纠纷: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4)该合同的补充协定:
买卖双方就位于XXX物业之卖方某B现已婚,某B和配偶均在XX国读书,现只能做一份公证委托书给卖方某A或委托代理人某D。双方协议卖方应于2010年6月20日前出示经公证的委托书。(卖方、买方、经纪方签字)2010年4月15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