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校大一的学生,社会经验不丰富,2010年6月27日。我去参加一个公司的师生交流会,其实是想通过这样找人成为他们公司的会员,我在他们的说辞下,也加入了会员,可是随后才发现他们公司并不好,无论是他们的授课还是他们提供的暑期兼职,我交了1599元会员费,我想退会员,按照合同,我只要承担40%的违约金和我所上的课程费,可是他们不但说我要承担这些费用外,还要承担530元的注册费,加起来1200多元,我不能接受他们的说法,但又不太清楚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请您给我个建议,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利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