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伙开贸易公司,他说一人有限公司比较好,股东就只写了他一个人,但是业务的话主要还要我来做的,请问不把名字加入股东里面,有没有其他的途径保证自己的分成或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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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出资和分红事宜,但这样的约定只在你们内部有效,对外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不能使用劳动合同的形式,那样性质就变了,从隐名股东办成公司员工了,分红也变成工资收入了。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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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出资、分红、管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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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劳动合同或提成协议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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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认定股东资格有内外有别的两套不同的识别标准。对于公司和股东之外的外部债权人来说,由于无从识别公司内部情况,只能从工商登记资料中查阅公司的股东情况。因此,对外部债权人来说,应以工商登记资料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主要依据;未经工商登记为股东的人,不能作为公司股东。但对于公司内部人(股东、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来说,应该比较容易了解股东的实际情况。如果有人通过协议持股、签发出资证明、在股东名册上署名、成为隐名股东、代理、信托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并没有法律规定这些行为必须以工商登记为生效要件,只要这些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即为有效。因此从本案的角度看,虽然你未经工商登记为公司股东,对外不能被认为是公司股东;但如果你在公司内部通过协议等上述提及的方式,享有股东权利的话,你也可以在公司内部主张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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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伙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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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暗股,可以与他签订一份合作协议,说明你投资的入股的具体情况,但建议你把名字注册在工商局,这样权益比较有保障。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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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实践操作中这个公司如果经营的好估计就是人家的,没有你什么事情了。一定要做股东,而且最好做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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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