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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林**, 女 ,广西**县**镇人 住广西 **县**镇 侵害人:主侵害人潭**,(男,已成年,广西**镇人,住广西**镇)和参与人潭**之父母三人 经过:林**于1月13日中午发现潭**的父母在田间作业期间,整理田基时过分侵国自己的田内。林**据理提出干涉,但是潭**的父母不予以理睬,于是双方发生争吵。此情况被潭**在原处看到了,于是潭**跑过来对林**进行殴打,潭**的父母也参与殴打,直至将林**打趴到在地。后来报案,潭**乘机逃逸(于6月15号左右在广东被捕,被处以2个月的拘留),潭**的父亲在报案时被拘留了10天后放出。林**被送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至今还没有完全康复。 现在的情况是:该执行的刑事部分已经正在执行,但是民事部分的责任却没有半点动静。 现在的疑问是:该怎么才能取得民事部分的赔偿(住院医疗费用发票,法医鉴定书等都有,公安机关的口供笔录等在公安机关不给提取。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0-07-01 16:33: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