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办理离婚..但是我们没有结婚手续..但是有一个女孩.现在他不想要这个女孩.,我也不想要..应该怎么判.另外我们欠别人钱..这个钱是她一个人所用..应该谁来还..这钱是我们没有离婚的时候借的..
还有孩子如果判给任意一方.抚养费应该承担多少..
我在家一个月挣1000左右而且工作不稳定...
请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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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不是离婚是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所用,会认定为个人债务,孩子的扶养权法院会依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因素来判决,扶养你们那里大概会在每月2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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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此类的所谓离婚。
但法院可受理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和财产纠纷。
同居前的一方债务,由本人偿还。
子女抚养费,一般是月工资总额的20-3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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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未登记住在一起,系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此类的所谓离婚。至于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会认定为个人债务。孩子的扶养权法院会依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因素来判决,扶养费一般是月工资总额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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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离婚,自动分开就可以,你们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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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