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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八年按照家乡风俗结婚,由于男方户口岁数不到结婚年龄,没有登记,现在有一女儿七个月了,四个月前由于生气感情破裂住到了娘家,女儿他们不让我带走,我有权抚养我的女儿吗?我该怎么要回我的女儿?

民事相关
2010-07-01 14:20:5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一、现在男方的年龄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如果还未达到,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二、如果男方年龄已经达到法定年龄,感情也确实破裂,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哺乳期的孩子会判给女方抚养。
  •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夫妻关系,不过对于子女扶养问题,在哺乳期内一般判归女方
  • 你虽未登记结婚,但对于你的子女有合法的抚养权,建议你与彭磊律师联系解决。
  • 有抚养权,直接到法院起诉。
  • 建议依法起诉,索要孩子抚养权!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 你能要回你的女儿抚养权,建议委托律师帮你。
  • 1有抚养权 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归母亲抚养
    2因未登记,共同生活期间的财物归个人所有,有权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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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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