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多年前,一个女人的儿子抢劫杀人被抓,她请我找人帮忙为其儿子减轻刑罚,给了我两万元,我去活动但不成功,随后被这个女人告我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法院判我十年,但附带民事诉讼驳回。我为此坐了十年牢!但这个女人还不依不饶,先是在原判法院多次提起民事诉讼要我赔钱,原判法院都不受理,然后在她居住地的法院另起民事诉讼起诉我,那家法院就判我要赔偿十多万。
我想问:这个女人给我钱的目的是行贿,这些钱应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有什么法律依据呢?有非法支付的法律解释吗?
-
你只能上诉。如果是判决生效了,则你可以申诉。
-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在上诉期内上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