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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2008年7月给某公司提供货物,款一直未结,后2009年上半年该公司宣告破产。该公司法人写份书面证明,说是欠我公司货款由公司其他股东支付,但该股东至今未付此货款,我是想问,我这个货款到底应该由谁要,如果起诉,应该起诉谁,该公司破产的状态下,我还能起诉吗?

刑事案件
2010-06-30 20:37: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及时起诉
  • 如果公司股东承诺还款,则由公司股东还债;否则,货款应由破产公司偿还,如果公司未破产,可列入破产公司债务.
  • 你好,这是公司债务,不能擅自转由公司股东承担,鉴于该公司宣告破产,你可以向其破产清算组进行债权申报,若公司未通知而导致你错过债权申报程序,你可以要求公司股东进行偿还。
  • 你好,只能向欠债的公司主张,债务的转移应该经过他人同意。否则对他人无效。
  • 你应该在公司宣告破产之前向法院申报债权。如果已经宣告破产,未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无权要求破产企业清偿债务,除非向其他担保人行使债权。
  • 如果公司股东承诺还款,则由公司股东还债;否则,货款应由破产公司偿还,如果公司未破产,可列入破产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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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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