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房主是男方的名字,婚前就有的,结婚十年了,可否平分或者? 以下的是我的具体情况。“2000年结婚,婚后丈夫不能尽人道。他无法尽夫妻生活的责任和义务。这种痛苦我忍了,一直持续了两年。我毫无怨言,我想尽办法找偏方,机会还是来了,可也就仅仅那么一次,2003年儿子出生了。后来的这近10年,他还是不能过夫妻生活。日子久了,我们之间都崩溃了。他没有发现自己不能过夫妻生活是一种不正常的生理表现。作为一个女人,我忍受了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现在孩子大了。我们不能在争吵了。 我们这种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并没有夫妻生活的日子是分居吗?10年啊!我没有办法和任何人讲。为了孩子我忍了。 现在他提出了离婚,让我考虑,问我有什么要求。 我们住的房子是婚前就有的。 离婚后,我能得到什么? 婚后的财产方面,我们各自是各自的。谁挣谁的,谁花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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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不能平分,婚后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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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对方同意,你无权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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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如果房子是对方的婚前就有的,属于对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除非对方同意。
2、其它婚后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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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当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不能平分的。您只能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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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是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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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 你可以要求男方分割一部分房产给你,但是没有法律依据,对方可以不同意。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其他婚后取得的双方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等都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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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