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间未出房产证的房子,还有三个月左右出房产证,两个月前买时,买卖双方和中介方一起签定了三方合约,当时卖方要求给10万定金,我答应了,但提出卖方必须做一份买卖公证委托书给我或地产,当时合同里约定是十三天,结果现在差不多两个月下来啦,业主也去办过几次公证,但每次都因为公证内容卖方不肯做,结果拖到现在,公证都没有做成,我很烦,不想买这房啦,但如果我提出来不买这房,卖方又不肯退定金,请问这样官司我能不能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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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我联系办理,维护最大程度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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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由于卖方原因不卖房子,你可要求双倍返还。具体可以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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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卖方原因导致相关手续不能办理,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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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提出来不买,很有可能就是违约了,违约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听你上面所讲的,现是由于卖方对公证的内容有异议,才导致今未办妥相关事宜,但现情况是如果你与对方说不买了,则意味着你违约了。如卖方说不卖了,则其违约。
如还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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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卖方两个多月都未办理好公证显然是违约了,但该违约是否可导致解除合同,还需要结合三方的合约中的约定来判断。如果根据合约的约定,卖方的违约可导致买方解约,则建议你可以首先向对方发律师函固定证据,然后再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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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