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于2009年9月借了五万块钱给他的朋友王某工程上的周转,由于要买房子想向王某拿回那五万元钱,刚开始大约在2010年6月17号左右,打他电话,,他说给他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会还上,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再次向他索要,他说在这个月月底一定还上,然后现在到月底了,他没有任何消息,电话也不接,差不多总关机,信息也不回。他的店面也关了门,人也不在家里,找不到了。我爸爸也急需要这比钱,可是看看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时间,就有点怕它是否会无法律效力。在订立借条时,只是口头上承认说过,随时可以向王某拿钱,并且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现在我爸就觉得他很不诚信,有想赖账的意思,想谘讯下我们可以怎样保护好我们的合法权利,并可以尽快的拿回那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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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如果没有写明借款用途,可以将其配偶也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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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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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您父亲有权随时要求他偿还,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曾经约定利息的,那么要求支付利息主张将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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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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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在借条上没有写过利息,那法院对起诉前的利息是不会支持的,具体问题你可以打电话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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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借条上未写明有利息,对方无需支付利息,但,你方起诉后即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利息。
建议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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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起诉,同时有可能的话,采取保全措施,你可以委托本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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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