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即将要搬迁至外地,作为无法跟公司同去,就做了自己的打算,离开后,就跟别人合伙开公司,生产跟前公司一样的产品,也用了跟公司一样的产品图片,这样算是违法的吗?前提时公司 的产品好多也是别人提供图纸给他生产的,自己未开发过,也没有申请过任何专利权。而本人在职期间也未和公司签订过任何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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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定义务,不过认定侵犯商业秘密也比较难。
如果纠纷,请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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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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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因此,如果没有约定过保密协议的,单位无法根据《劳动合同法》来追究你的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的,单位仍然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追究擅自使用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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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义务不以是否签订保密协议为前提,建议不要如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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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违反劳动合同及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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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不正当竞争,未经权利人的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设计生产产品,同样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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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