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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于09年3月和他离婚的,当时是协议离婚,三岁的儿子和我生活,他每年支付五千元的生活费,直至十八岁为止,本来我是希望也一次性付清,可他没有那么多钱也不想一次性付,所以要求在每年的元月付支付当年的生活费,刚开始办手续的时候他是付清了09年的生活费的,可今年已经过了都一半了,生活费一直没有着落,在三月的时候我有问过这个事情,他说现在没有固定的工作,还要供房(月供1800),手上非常紧张,不是不愿意给,等手头宽裕了一定会出的,后来我再一次要求他就说那能否按月给,我说也行,只要他愿意出,可是他寄了一千块过来以后现在也没有再提过这事了,他已经和别人再婚了,现在又有了宝宝,那女的之前还有个和我孩子差不多大的女儿,难道他是真的拿不出现钱吗,。我想他就是不想给这钱的意思,他老家是四川的,现在他也已经回老家了,我是湖南人,现在在广东,请问如果我要起诉他要怎么样好呢,法院可否要求强制执行他付生活费呢?

婚姻家庭
2010-06-29 09: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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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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