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自07年与我登记结婚当日起,多次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及通奸,嫖娼等,在我09年怀孕期间也有与坐台女约会的事情发生。孩子满月后他即与公司女同事发生婚外情。结婚后他对我多次实施家庭暴力。每次都是在家人的调节下认识错误并表示悔改,但是还是继续发生类似事件。因孩子刚满两个月现我希望能协议离婚,但是他不同意,所以想申请诉讼离婚,但是不知道具体程序,以及我作为原告是不是会有什么对子女及经济分配的不利因素。我们户口都在异地,要在哪里起诉?目前国家对抚养费有没有什么具体标准,还是根据个人情况而定?起诉的具体程序是什么,需要找代理律师吗?还是个人直接给法院递交起诉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