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跪求高人指点
本人在上海的一家英语培训机构报了一个为期一年半到两年的培训课程,共计人民币19800元,签订入学合同后1周,参加了该校正课前的例行的一次有关介绍课程的课,听过之后感觉与最开始宣传的与差距,经过权衡我在一周之后提出全额退费的要求,经过与该校校长沟通后,校方给出如下方案:
如果退费,我需支付如下费用:
1, 1500元(合同规定如果违约须支付1500元违约金)
2, 2400元(本人办的是银行分期,2400元是该校声称垫付的利息,我和银行确认后,银行否认了该说法)
3, 2000元(网络课件费用,本人对此毫不知情)
共计人民币5900元
该校的入学合同本人感觉充斥着霸王条款,不知该合同是否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本人罗列一处:
退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七天内提出,手续费为1500元,超过七天不予受理
类似条款充斥着合同
请高人指条路,本人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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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明显的不合理,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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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约定和实际严重不符,那么对方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拿回你的损失。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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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金首先只能由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能再要求违约金,只能要求赔偿实际损失;且实际损失必须有证据证明。
2、如果该合同系格式合同,且由对方制作、提供,签约时不能修改,否则不能签约,则该合同提供方在格式合同中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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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