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前,公婆口头承诺给两间平房,承诺实现后,2000年我和丈夫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女,结婚6年后丈夫患癌症去世,我没改嫁继续带着不满6岁的女儿生活在此两间房,2010年6月26日,公婆突然撵我搬出此房,并大打出手,将我门窗砸坏。请问:公婆在我们婚前的赠与行为是否成立?我和丈夫是否取得了该两间平房的所有权?丈夫去世后,我和女儿,还有公婆是否应该继承我丈夫的遗产。(该房没有产权登记,也没有房产执照,属于无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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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赠与应该有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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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权尚未发生变更,口头赠与的证明力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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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