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我信用社借款5万元,现在已经外逃,其为正式职工,借款期限为三年(距贷款到期还早),本季度利息未清,找两个担保人(都为正式职工)他们不予理睬,请问我是否可以以借款人未按时清利息为由起诉两个担保人或者起诉某一个?我的贷款手续齐全。谢谢!
-
对与你的问题,有以也几个问题要注意:
第一,你彼知道借款人外逃,如果你有证据可以证明,那你现在完全可以收回所有的贷款,提前解除合同。因为合同已经履行不能了,你有权利解除。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要看保证人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你完全可以此时起诉保证人,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你还必须要先执行借款人的财产。
第二,如果你只想要利息,那你要看你们的保证合同对此有无约定,如果有约定,那完全可以起诉保证人的。
-
您好!首先是借款未到期,你们是否约定了利息的偿还方式,如果不按约定偿还利息,你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提前主张债务。其次,担保人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要看你们具体协议。
-
是可以的
-
按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办理,如果约定了,是可以的。
-
可以。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