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已经离婚了,有一个女儿判给的男方(协商的),离婚的原因是我有了外遇前夫不能接受。我每周两次探视女儿,周末接回家。上周我和男朋友带女儿外出,遇见了前夫,前夫很不满我带着女儿见男朋友,随后发生的冲突,他还动手打了我,扬言如果我还这样,他就不让我见女儿要收回探视权,律师,我想请问他是否有权利这样做?我有没有可能夺回抚养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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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如果是法院确定的,任何人不能随意剥夺,剥夺需要法院来判决。你只要有前夫没有尽到监护人职责的证据,才能夺回直接抚养权。向法院起诉变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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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前夫存在对孩子有虐待行为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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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不能补剥夺的,你可以起诉要求男方协助探望,否则要回扶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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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