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之前进的一家公司,今天生产部领班,叫我休息,等人事通知,办理退工手续,公司原因是:说我工作失职,但是没有利益损失,但是,不是我的错,领导安排的两个代班长,在公司生产方面啥也不懂,我能安排的都安排了我们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合同上是签的操作工,我在公司担任的说生产部班组长,您看这个事情的话,公司应该赔我点钱吗?大概是多少呢?谢谢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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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辞退你,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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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合同拿来看,律师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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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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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有区别的,劳务合同的履行并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而适用合同法,因此,劳动者享有的很多权利作为劳务合同的签订者其实是不享有的;且你签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法也还未实施,也因此,你可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必须看过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才能确定,否则律师也很难给你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建议来电或携带合同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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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是几年,还有多长时间到期,非法辞退的赔偿金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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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确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务合同规避劳动法规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主要是要把工牌、工资条等证据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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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给予赔偿,收集好证据,如工牌、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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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接受公司的管理与支配、从公司领取工资、每周工作不低于40小时,则你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不能因为你签的合同名称叫劳务合同,就改变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
如果公司辞退你的话,你应该要求公司给你书面的辞退通知,然后以此要求公司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成立的话你可以得到至少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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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