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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公司从三米高处摔下,摔到脚踝去医院进行简单包扎后的第六天开始发烧、呕吐入院不治身亡,工厂怎么负责,其 本身有肝胆结石。

劳动纠纷
2010-06-29 18:39:5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要看死亡的原因是否是工伤引起的
  • 这个需要具体搞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死亡,如果是因为医院的过错导致的,那么你们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如果不是那么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承担部分责任。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此事件还需要看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
  • 发烧、呕吐不止与摔伤是否有直接联系需要医学专业机构认定,如果有直接关系,工厂肯定脱不了干系。
  • 死亡与工伤存在关系的,按照工伤死亡处理。
  • 如果死亡跟摔伤有因果关系的,按工伤死亡赔偿。
  • 按工伤死亡处理,具体操作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 应该申请鉴定,查清死亡是否跟之前的受伤是否有直接关系,如果有,那么就属于工伤,可以按工伤死亡要求公司赔偿,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 你首先要做工伤认定,看看你这种情况属于不属于工伤,因为死亡可能跟在公司的事故有关,有可能属于工伤,所以你先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如果认定工伤则按照工伤待遇享受,如果不属于工伤,则一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5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要看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没有过错,是否要承担责任
  • 要找到死亡的原因,如果是与工作有关认定为因工死亡的话,赔偿会很高,如果与工作无关只能要十五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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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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