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6年结婚,已经4年了,有一男孩,现在他有外遇,我想离婚,可我们没有任何财产,我可不可以要求他的赔偿,可以赔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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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外遇是不行的,除非同居或以夫妻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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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查明你老公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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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目前来看,你可以要求赔偿,如有确凿证据,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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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夫妻损害赔偿,具体赔偿多少应视案件情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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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