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 在2010年6月4日我租了一间店面,是隔壁食杂店老板向房东租的 两间并排一起租期一年,食杂店老板把隔壁一间转租给了我,收取了我的押金600元和房租800元,我和他合同订了半年,可是现在房东说他们违约,他们的合同上写明不得私自转让和转租,现在房东以他们违约为理由要收回我现在租的房子,我就要求食杂店老板退还我们押金,他们不肯,我还给那店装修了1千多元,请问律师 他们违约租给我在先 给我造成损失 我可以要求他们退还我的租店押金吗??还有我装修的钱可以合理找他们赔偿吗???还有房租可以要求他们退吗?如果要打官司 需要多少费用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