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工厂电气维修人员,1997年在吉化公司工作时参加了吉化单位组织的技术等级考试,考取了高级等级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全国通用的有效证书。2002年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来到了现在的单位吉林钢铁工作。现在单位要按照技术等级调整工资,但不承认已经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理由是怕手里的证书是花钱买来的,我也知道确实有买来的),必须经过单位从新组织的技术等级考试才算数。请问这样做是否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0-06-27 23:46: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